二、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5.9 填埋终止后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 1.6 卫生填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三 、技术可行 、填埋气体 。在坚持因地制宜、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立项、逐步建立独立系统,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污水、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五、
四、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炉渣 、运营市场化、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设备可靠、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以减少处理量,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七、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应用新工艺、采取工程措施 ,资源化、堆肥、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以减少热污染。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
六、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日光灯管、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大气进行定期监测。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有条件的地区,收集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杀虫剂容器等。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对烟气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焚烧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法规,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建设 、地表水、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建设、经监测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设计、
